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
来源:上海医疗律师 网址:http://www.shyyls.com/ 时间:2023-03-20 14:03:39
医疗事故不管是对于医院而言还是患者而言,都是不愿意看到的。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院以及主要负责人员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患者的人身安全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但是问题总是要解决的。那么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
一、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有三条解决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二是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医疗纠纷的处理都经历了双方协商这一程序。应该说,这也是最经济、最便捷的一条解决途径,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协商不一定能达成共识,甚至可能久拖不决。对此,患者方须特别引起注意,因为医疗侵权诉讼的时效以及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时效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算。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三、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
特殊侵权行为归责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这是因为,在这些案件中,由于受害人所处的受害地位的局限性,无法或难以举证证明。因此,法律规定受害人勿须举证,由已证明的事实推论该事实成立,从而使受害人处于更为优越的地位,使其合法权益更易于受到法律的保护。
举证责任倒置,就是把按照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本属于一方当事人应负的举证责任,因某种原因而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就是反在一般侵权责任中某些应由受害人承担的举证责任,移转给加害人承担。
举证责任倒置,加害人举证证明的范围是:
(1)实行推定过错原则,证明加害人无过错的事实。适用推定过错原则,是由已知的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事实中,推定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对此免除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这一举证责任,转由加害人承提,其主张自己无过错,须举证证明。证明属实的,确认其无过错,不构成侵权民事责任;不能证明和证明不足的,确认其有过错,构成侵权责任。
(2)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不是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亦免除受害人证明加害人过错的责任。加害人如认为损害的原因是因受害人的故意或者受害人自身原因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应由加害人负举证责任。加害人证明属实的,免除加害人的侵权责任;不能证明或证明不足的,即应承担侵权责任。
除上述两项事实的证明由加害人负举证责任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以外,其余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事实,均仍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加害人并不承担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发生之后,需要先向对应的医疗机构进行投诉,复印封存病历之后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对于做出的鉴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或者再次申请鉴定。